济宁学院外国语系教学管理工作程序及规范

作者: 时间:2013-10-10 点击数:

济宁学院外国语系教学管理工作程序及规范

一、教学计划与教学运行管理

工作要目

工作程序及规范

执行人

监控人

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根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组织本系教研室负责人和骨干教师拟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修改,经系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学校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专家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专家审议意见修改定稿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主管校长审阅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校长办公会批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印发各教学单位执行。

教研室主任

系主任

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系教学秘书于第15周向任课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填写《济宁学院学期教学任务书汇总表》,经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主讲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课程学期教学日历,经系(部)主任批准后,在开学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教研室主任

系主任

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事宜由相关系组织论证,形成书面报告,经系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审查;主管校长批准。

教研室主任

系主任

课程教学大纲

教务处提出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做出统一要求,各教研室统一学习指导意见。

教研室主任

系主任

组织成立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小组;分析、理解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及规格、课程性质;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形成初稿。

教研室主任

系主任

课程建设工作委员会审定;系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教研室主任

系主任

教学任务

每学期第十二周,教务处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通知。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解、安排教学任务,填写《学期教学任务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批。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教务处反馈审批意见一周后,根据教务处审批意见,于学期结束前二周向任课教师正式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并填写《教学任务书》;任课教师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和校历,制定《教学日历》。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排课、

调(停)课

在学校公共课排定的基础上,完成专业课程排课;将确定后的课表(分班级课表、系部汇总课表)报教务处;教务处排定总课程表后下发执行;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教学秘书

系主任

发放班级课表、教师课表。

教学秘书

系主任

如因特殊情况,教师确需调(停)课,则由教师本人提出调(停)课申请,填写《外国语系调(停)课申请单》报系主任审批,一式两份,系秘书负责通知学生调课情况,并留档作为期末教师工作量考核统计使用。

教学秘书

系主任

公共选修课

开设

申请开课教师向所在系提交《济宁学院开设公共选修课课程申请书》、课程简介、教学大纲、适用教材目录,系初审后,在规定时间提交教务处。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教务处于第十二至第十四周组织专家审查并反馈审查结果。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教务处于每学期第一周组织学生选课,并根据学生选课情况确定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并排定课表;下达任务至各系;各系安排、落实教学任务。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教研活动

根据学校、教务处有关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制订教研工作计划;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

教研室主任

系主任

组织召开教学工作研究会或经验交流会。

教研室主任

系主任

二、实践教学管理

工作要目

工作程序及规范

执行人

监控人

实习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实施方案;明确实习指导教师及任务;进点实习前召开动员会;指导实习生签订实习任务书、安全责任书;进点实习;组织检查实习工作;学生实习返校后召开总结会;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交教务处。

系副主任

系主任

组织对优秀指导教师、实习生评选及表彰。

系副主任

系主任

毕业论文

(设计)

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原则要求、工作程序及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系副主任

系主任

具体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的详细要求和安排;列出论文(设计)选题;学生确定选题报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并报教务处;组织论文(设计)答辩会,确定成绩。

教学秘书

系副主任

评选、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将有关材料报教务处。

教学秘书

系副主任

配合教务处抽取部分学生进行二次答辩,选取部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送往外校或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教学秘书

系副主任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下达有关社会实践活动通知,系做出活动方案,批复后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表彰。

系副主任

系主任

学科专业竞赛:制定落实方案,组织赛前培训,选拔参赛学生,并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教务处负责表彰奖励。

系副主任

系主任

、学籍管理

工作要目

工作程序及规范

执行人

监控人

学籍

负责新生编班;将新生报到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生报到情况下发学号编制代码及规范;编好新生学号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查、汇总新生名册,通过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教学秘书

系主任

学生持学费、住宿费缴费凭证及学生证到所在系注册;所在系将学生注册情况报教务处。

教学秘书

系主任

各系对学生的休学、复学、试读、退学、毕业、结业、延长学业等进行初审,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教务处报省教育厅备案。

教学秘书

系主任

学生证

新生报到注册后,教务处统一制作和办理学生证。

教学秘书

系主任

学生证丢失,学生需填写《济宁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经系签署意见,到教务处办理补办手续。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毕业证、

学位证

各系完成本系应届学生的毕业资格、授予学士学位资格的初审;教务处对初审结果审核,汇总本学年度符合毕业条件名单、不符合毕业条件名单、具备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不具备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决定学位授予等事项。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教务处打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加盖校长章和学校公章。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书丢失后,到市级及以上报纸办理遗失声明,到学校综合档案室查阅和复印新生录取表和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携带近期2吋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以及单位证明信等材料,向教务处提出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教务处汇总后,向省教育厅提交办理毕业证明书请示。省教育厅批准后,补办毕业证明书。

教学秘书

系主任

四、考试管理

工作要目

工作程序及规范

执行人

监控人

考试组织

期末考试:教务处制定期末考试安排意见;系确定考试科目并报教务处;教务处编制期末考试安排总表并予以公布;系组织教师命题,并落实考场及监考教师;试卷经系主任审定后交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印刷试卷并组织装订;教务处、系安排巡视员巡考。

教学秘书

系主任

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学生考试中发生违纪、作弊行为,监考教师应及时予以纠正,收缴违纪、作弊证据,终止其考试。

系督导委员会

系主任

监考教师将违纪或作弊考生的姓名、学号、班级、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及违纪或作弊情形等记录在《济宁学院考场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连同违纪或作弊试卷及相关材料交系秘书处;核实清楚考生身份和违纪违规事实,并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系督导委员会

系主任

教务处根据违纪事实和学生的陈述、申辩,做出书面处理意见;处分决定送达被处分学生本人和学生所在系,由系秘书进行张贴。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成绩管理

各类等级考试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等工作。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期末考试结束3天内,组织教师集体阅卷;指定专人拆封试卷,并将成绩通过管理系统提交;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教研室主任签字认可;系主任审查签字;加盖系公章送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对全校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审核、汇总、归档。

教研室主任

教学秘书

系主任

学生通过教务处网页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期末考试成绩。

教学秘书

系主任

补考

期末考试补考: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务处下发补考安排通知;第二周组织补考,其中公共课由教务处组织,专业课由系组织;第三周安排阅卷;第四周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教学秘书

系主任

学生毕业前综合补考:每年四月底,教务处下发综合补考安排通知;五月中旬组织综合补考;五月底前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教学秘书

系主任

试卷装订

与保管

试卷装订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封面上手写文字应用黑色碳素笔、字迹清楚、工整规范。

教学秘书

系主任

装订前应按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

教学秘书

系主任

试卷装订顺序依次为: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册、空白试卷、参*和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学生答卷。

教学秘书

系主任

试卷的保存由教务处负责至学生正常毕业后二年。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教材管理

工作要目

工作程序及规范

执行人

监控人

教材订购

教务处制订教材管理办法,确定教材选用原则;主讲教师提出初选意见;教研室审核,系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系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在规定期限内向教务处提交《济宁学院教材征订审批表》;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批;资产管理处统一招标采购;教务处验收入库,通知系领取发放给学生。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教材建设

系制定教材建设计划;教务处组织校级规划教材的申报、评审、经费资助、质量把关。

系副主任

系主任

本系教师自编规划教材的使用由系提出意见,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使用。

相关教师

系主任

、教学质量监控管理

工作要目

工作程序及规范

执行人

监控人

常规教学检查

常规教学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教学基本文件、课堂教学、作业、实验、各类课程设计、各类实习、毕业论文、毕业答辩等。

教研室主任

系主任

教学检查的方式包括: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日常教学检查、听课、教师及学生座谈会等。

教研室主任

系主任

教学秘书汇总检查材料,分析、总结、反馈检查情况,归档保存,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

教学秘书

系主任

系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网上评教;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学生开展相关的评教活动。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教务处根据需要汇总并分类统计评教结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系(部),系(部)负责将学生评教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

教学秘书

系主任

教学督导

开学初制定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设立系级教学督导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系副主任

系主任

教学督导通过随机听课、访谈、座谈会、抽查教师教学文件、查看考试组织和试卷等开展工作。

系副主任

系主任

做好信息分析及反馈工作,并向学校领导提供决策建议;做好年度督导工作总结。

系副主任

系主任

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处理

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查出或举报后,报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审查认定。

系督导委员会

系主任

认定和查处的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须填写《济宁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查处登记表》,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定期汇总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并予以公布。

系督导委员会

系主任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工作要目

工作程序及规范

执行人

监控人

立项

根据教务处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文件通知要求,填写相关申请立项表格,经系初审,报教务处汇总。

相关专业教师

系主任

负责及时传达学校发文公布的校级立项建设项目及高层次项目。

系副主任

系主任

中期检查

按照教务处制定的各类项目中期检查标准,在规定时间组织进行中期检查。

系副主任

系主任

结项

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结项表格,并将结项相关材料一并报教务处汇总。

相关项目负责人

系主任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进行鉴定结题,确定鉴定结论或等次。学校发文公布结项项目,并结算资助经费。

相关项目负责人

系主任

教学奖励

根据学校制定教学评奖办法以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奖励办法落实奖励资金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相关项目负责人

系主任

转发学校发文公布有关我系教师的奖励项目。

系办公室主任

系主任


八、教学档案管理

工作要目

工作程序及规范

执行人

监控人

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凡在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学校工作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教学档案,一律移交学校档案馆;我系在教学工作中形成的仅对本系工作有保存价值或不需要长久保存的教学档案,由我系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并提供利用。

教学秘书

系副主任

分管教学的副主任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系教学秘书具体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教学秘书

系副主任

归档的教学文件必须字迹工整,格式统一,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利于长期保存;教学档案一律按学年度整理;档案应在次学年寒假前归档。

教学秘书

系副主任

档案归类

系教学秘书要随时收集和积累教学文件材料,分类存放;根据教学文件的形成规律,原则上相同内容的文件组成一卷或一盒。

教学秘书

系副主任

系教学档案按二级进行编目;档案分类及编号办法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教学秘书

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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